广告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广告管理,提高广告宣传水平,塑造集团良好社会形象和促进集团产品销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成员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广告系指集团成员企业通过电视、电台、杂志、报纸、路牌、宣传品、展位、建筑物、因特网等媒体发布的企业形象广告或产品促销广告。
第四条 集团公司企划部是集团广告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一) 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广告计划;
(二) 会同有关企业共同策划大型广告方案;
(三) 会同有关企业共同对施工工地的临时性路牌、标语进行创意策划;
(四) 检查集团成员企业制作发布的路牌、灯箱、围挡的保养维护、修理更换情况;
(五) 对广告媒体的宣传效果进行调研;
(六) 集团公司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集团公司企划部每年年初要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向集团公司提交集团年度广告计划。集团成员企业要根据集团公司的安排和本企业实际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年度广告计划,年度广告计划经本企业批准后报集团公司企划部备案。
第六条 发布广告的企业如在媒体上使用视觉标识,必须按照集团VI手册的统一要求,规范使用标识,并按规定进行应用要素的设计和使用。
第七条 下列广告方案必须经集团公司业务主管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 集团成员企业的企业形象广告;
(二) 集团成员企业的带有集团标识的公司名称制作安装方案;
(三) 集团成员企业通过电视、电台、报纸、路牌等媒体发布的产品促销广告;
(四) 集团成员企业向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机关提供的宣传文字及图片;
(五) 集团成员企业的宣传样本及其它重要宣传品、售楼书、海报等,大型展览、展销会方案;
(六) 集团公司认定的其它广告方案。
第八条 各企业制作发布的路牌、灯箱、围挡等户外媒体由企业自己安装、保养维护、修理更换。
第九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企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CI规范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不断升华公司的经营理念,创造和形成统一的公司形象,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强化公司对社会的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企划部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CI规范管理组织与职能
第三条 公司企划部是CI规范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四条 公司企划部职能如下:
1. 有关CI规范管理文件的制作。
2. 有关CI规范管理标准的制定。
3. 有关CI规范管理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4. 有关CI规范管理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5. 公司指定的其他管理职能。
第五条 公司企划部下设CI规范管理执行研究室。其工作职责如下:
1. 据公司的实际和发展要求,对公司CI建设的理念识别、行为识别、视觉识别三个系统进行科学分析,研究与定位。
2.开展广泛的CI调查,不断拿出公司CI建设的市场报告等建议。
3.对公司CI建设各种方案的实施进行分析、测评,提出意见和建议。
4.在公司CI规范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对公司CI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督导。
□CI规范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公司哲学(另行制定)
第七条 公司价值观(另行制定)
第八条 公司精神(另行制定)
第九条 员工行为规范(另行制定)
第十条 员工行为规范(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员工工作与社会活动礼貌用语规范(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公司各种标识规范(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公司各类印刷品规范(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公司各种用具、工具标记规范(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公司各种文件制作规范(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 公司广告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公司参展设计规范(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公司产品包装规范(另行制定)
CI规范管理的实施
第十九条 公司将CI规范管理制度印刷和公司员工人手一份。
第二十条 公司每年组织员工学习一次《CI规范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能熟练准确无误背诵公司哲学、公司价值观、公司精神、公司目标。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一切活动都必须渗透CI意识,按CI建设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CI规范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当事人和其负责人追究责任,给予批评与处分。
第二十四条 公司有关工作涉及到第十二至十八条有关规定的,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如有失误,视其情节,按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大小,予以开除、记大过、记过、罚款等处分。
第二十五条 公司企划部负责每年度检查总结一次公司CI规范管理工作,并写出书面报告,通报全公司。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集团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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